美国疾病控制与预防中心(CDC)泄露的报告表明,对美国来说,冠状病毒大流行远未结束,但Delta变体意味着“战争已经改变”。冠状病毒疫苗的开发和生产当然是人类最伟大的成就之一,但除非我们中的更多人接种了疫苗,否则全国与covid -19相关的住院和死亡人数可能会上升。9月中旬,特朗普政府宣布,联邦政府将要求联邦工作人员证明他们接种了冠状病毒疫苗,否则必须遵守强制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每周检测和其他健康措施的规定。

首席执行官们需要一个计划来支持他们的人力资源部门的疫苗接种政策。
Facebook、谷歌和Lyft等大公司正在考虑强制员工接种疫苗。许多大学已经推出了疫苗接种命令,除非获得宗教或医疗豁免。毫无疑问,美国有47%的aba认证的法学院已经有效地做到了这一点。随着更多来自达美的消息浮出水面,我们应该期待更多的公司和机构加入这一不断增长的名单。
限制了一些雇主和大学的一件事是,这种强制是否合法——休斯顿卫理公会医院最近面临着来自100多名不想接种疫苗的员工的诉讼。印第安纳大学(University of Indiana)的一些学生质疑该校的疫苗接种规定是违宪的。过去几周得到保证,可以合法地设立这种授权,法律专家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一直提出这一主张。
美国在疫苗授权方面有着悠久的先例。在20号路口th世纪以来,一些学校和雇主要求接种天花疫苗的证明,有些甚至诉诸于“显示疤痕”的要求,因为担心文件伪造。美国高等法院在1905年确认了这一点,反对疫苗接种命令的人没有拒绝国家可能强制要求免疫接种,而是把注意力集中在当前的COVID-19免疫接种已被批准为FDA紧急使用授权(EUA)措施的一个特征,但尚未被支持作为完整的生物制剂许可证申请(BLA)。这种情况可能很快就会改变,因为有迹象表明FDA可能会给辉瑞的免疫产品BLA背书,在这种情况下,这种争论就会消失。不管怎样,负责处理这一问题的主要法院,美国德克萨斯州南区法院,充分驳回了休斯顿卫理公会案中“EUA = no command”的立场。法院认为,EUA条例“既没有扩大也没有限制私营雇主的责任;事实上,它根本不适用于像这家医院这样的私营雇主。”法院还驳回了这是强制性的指控。
这一结论还得到了美国司法部法律顾问办公室发布的一份备忘录的支持,该备忘录被征求意见,以参与总统的讨论,讨论法律是否允许在EUA下授权而尚未获得BLA的疫苗。备忘录明确地假设,EUA法规的相关条款“只涉及向潜在疫苗接受者提供信息,并不禁止公共或私人实体对受EUA约束的疫苗实施接种要求”。虽然这一决定并不局限于法院,但它的分析可能会很有力,并显示了行政部门在这个问题上的观点。